女性在怀孕后需要定期去医院产检,对于正在上班的朋友来说不知道是否该请假,是请病假还是事假。其实,女职工产假不是病假也不是事假,应该按照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怀孕女职工去医院做产前检查的时间不是事假,应视为正常出勤,单位支付工资。
孕妇产检单位应该计算产检假的,不是病假也不是事假。
产检假是为怀孕女职员进行产前检查的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第3款,产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怀孕女职工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不能按照病假、事假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怀孕女工,用人单位应该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
国家明确规定了妇女在怀孕期间具有产检假,这是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正当劳动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
产检假是一天还是半天就要看怀孕的月数了,《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每个月享有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8个月享有2天产检假期;怀孕第9个月,享有4天假期,其中两天属于预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规定并未对孕期检查的时间和次数作出规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总之,孕妇去产检不是请病假也不是事假,而是享受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中每个月享有1天产检假,8个月享有2天产检假期,怀孕第9个月,享有4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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