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和我老公都是上海本地的,我今年刚生了宝宝,现在还处在哺乳期,这两天公司突然通知我被解雇了,因为觉得我现在这个时期没办法正常工作,我很气愤,我在这家公司也已经做了四年,我很想索要赔偿,我记劳动法说好像可以赔偿3n还是2n,请问在上海劳动法规定是赔偿多少呢?
最佳回答:在上海劳动法规定哺乳期被解雇赔偿是2n。在上海劳动法规定企业如果解除还在哺乳期的员工是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双倍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就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所以哺乳期被解雇的赔偿金为2n,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果员工在哺乳期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情况,属于违法解除行为,根据上海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下面说说上海劳动法规定哺乳期被辞退该如何赔偿。
1.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哺乳期被辞退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给予一定的补偿,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以及精神赔偿金;
2.合同内劳动关系:属于合同内劳动关系的,只要有合同或者其他的文件证明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
3.按工作年限:国家对哺乳期被辞退的女性通常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在哺乳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每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的方式以此类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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